2025年5月26日 星期一

宛如八點檔的事件 1

今年年初,孩子自己騎腳踏車去補習的途中,被後方機車撞到,腳踏車後輪卡在機車前輪中,孩子反應快,覺得不對勁馬上跳車,毫髮無傷,輪子卡住後機車剎住,卻因為腳未著地、機車側倒而壓傷自己的腳。

孩子急電,找爸爸去現場,看起來應該沒什麼大礙,對方自行報警並叫救護車,然後自己跳上救護車後揚長而去。等到爸爸帶孩子去警局做筆錄,對方已經在做筆錄了,對方堅持是孩子突然減速左轉才撞上,警員告知雙方有告對方過失傷害的權利,也建議我們私下和解。

孩子未成年,但是看到對方來勢洶洶,一副很有經驗的樣子,讓我們有些擔心,於是諮詢了熟悉法律的妹,妹說這年頭什麼人都有,每個人都有提告的權利,但能不能告成又是另一回事,更何況腳踏車加速與減速之間能有多快?後車應該保持安全距離,但因為對方受傷,孩子未受傷,為避免對方趁機敲詐,建議我們靜觀其變,妹的一番話,讓驚魂未定的孩子稍稍安心!

大約過了兩個月之後,對方透過保險公司跟我們聯絡,傳了一份交通裁決初判表以及機車修理估價單和租車合約給我們。初判結果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,估價單上面的金額好幾萬元,租車合約則是對方租了一個半月的機車代步,金額又是好幾萬元,也就是說,這場看似很小的車禍,對方求償的金額竟然高達五萬多元,我們嚇到了!

情急之下,想起了認識的機車行老闆,於是我們帶著車禍當時拍的相片以及這些資料去找這位機車行老闆(以下稱為 A 老闆),老闆聽了我們的敘述也看了相片和其他資料後也覺得不太合理,一看估價單上的車行發票章,A 老闆默默地搖了搖頭,我追問 A 老闆怎麼了?A 老闆說,估價的機車行老闆(以下稱為 B 老闆)惡名昭彰,常常為了搶同行生意不擇手段。

接著,A 老闆打開了他們總公司的系統(剛巧 A 老闆和 B 老闆是同廠牌的機車行),拿著估價單對照著系統一筆一筆核對,然後發現了一些疑點,例如,車子倒一邊,為什麼有些零件換兩個?三角台通常是在大力撞擊下才會損壞,而且三角台是整組更換的,如果要換,應該還有其他附屬零件,但估價單上只列了三角台。最誇張的是,該廠牌系統的零件價格均含稅含工,但估價單上又列了一次工資和稅金。A 老闆認為,以這種程度的車禍,機車應該沒什麼大礙,估價單太誇張。另外,A 老闆自己也有在做租車,所以在他看來,以合約上所列的車款年份,租金也太誇張,莫非車主和 B 老闆相識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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